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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开流程图
辽宁省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委书记李希(时任省长)对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作出批示,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省长陈求发在《辽宁日报》发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加快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署名文章,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全面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39号),对推进9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2015年,全省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公开政府信息995845条,较上年增长7.5%,其中省政府及其部门331926条,各市663919条(见附表1)。公开规范性文件9621件,其中省政府及办公厅198件,省政府其他部门1256件,各市8167件(见附表2)。

 一、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省政府办公厅将推进9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成21项具体内容,明确了12个部门牵头落实,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书》,落实公开载体、时限和责任人,着力推进。全省共公开重点领域信息57万余条(见附表3)。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一是在省政府网站设立“权力公开”频道,公布《辽宁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2015年版),分别按部门、类别公开省政府部门1928项行政职权的名称、编码、职权依据、实施主体、责任事项和流程图等。各市均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相关信息6.7万余条。二是建成辽宁省网上审批平台,除因事项涉密等原因暂不进行网上审批外,省政府部门329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占行政许可事项总数的83.9%。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省财政厅在其网站设立专栏,公开了全省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财政预算报告、预算执行及调整情况报告,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等信息。同步公开了省本级“三公”经费2014年决算、2015年预算及情况说明等信息。共有123个省直部门公开了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二是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开省本级政府采购信息14120条,其中采购文件498件,采购项目7185条,采购合同903件,中标和成交公告5520条,投诉处理结果14条。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其网站设专栏,公开了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建设项目和完成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住房公积金2014年度报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政策法规,房地产估价机构信息等近4000条。二是省国土资源厅在其网站设专栏公开征地信息7846条,土地供应信息6564条(土地供应计划58条、出让公告866条、成交公示2166条、供应结果3474条),公开了2015年全省棚户区改造用地落实情况表。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一是省发展改革委通过其网站“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建设领域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批准信息1000余条。二是通过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重大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招投标报告备案等信息1400余条。三是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等部门分别在其网站公开了重大项目征地征收、施工管理、资金管理、验收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等信息2000余条。全省发布相关信息4.9万余条。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其网站设专栏,公开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参保、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发布了《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和《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全省发布相关信息1000余条。二是省卫生计生委以医疗服务收费为重点,在其网站发布卫生计生专项工作方案、规划统计信息、卫生应急、疾病防控,妇幼健康、药品器械管理等公共服务信息7400余条。三是省民政厅在其网站设立“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专栏,集中公开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的标准、条件、人数、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监督途径及实施情况等信息,全省共发布相关信息3154条。四是省教育厅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开招生录取政策、基础教育收费,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信息970条,在其网站设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高校财务预决算信息153条。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省国资委开发完成省国资委系统财务快报系统、预决算系统、业绩考核系统,及时全面掌握省属企业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并搭建了省国资委门户集群系统,与省属企业门户网站实现信息共享,在其网站设立“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专栏,对省属企业的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等信息进行公开。全省共发布相关信息541条。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省环保厅通过其网站“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和手机客户终端,实时公开全省77个国控空气监测点位的6项污染物小时浓度值;定期在网站上公布全省水环境信息,每月公开国控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数据,每季度公开国控重点废水、废气、重金属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和未监测企业名单。网站设专栏发布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和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共受理投诉举报545件,公开了24件行政处罚决定及272.1万元的罚款情况,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处理信息112条,发布核安全信息341条。全省共发布环保信息2.6万余条。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网站及5次新闻发布会,发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4期、食品安全抽检结果5180批次,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3期,公开了对21家药品生产企业的36个批次药品、121家医疗机构的311批次注射剂和全省4类45批次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检结果,对56个非法售药网站和省本级查处的3起典型处罚案件、3起药品经营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全省发布相关信息3900余条。
 (九)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一是通过辽宁社会组织信息网实现了社会组织(慈善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评估、年检等三大类共46个事项在线办理、查询、反馈,审批结果同步在辽宁省社会组织网、中国社会报上公开,全省发布相关信息5829条。二是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实施意见》,发布了《辽宁省省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组织有关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了860家提供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

 二、拓展受理渠道,依法依规答复公开申请
 各级政府及部门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普遍在政府网站设立申请通道,在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接受当面申请,根据信息公开属性严格依法依规答复申请。全省共受理公开申请5023件(见附表4),较上年增长9.5%。其中省政府办公厅125件,省政府其他部门641件,各市4257件。
 (一)受理渠道情况。全年通过网络提交申请1893件,占申请总数的37.7%;当面申请1656件,占32.9%;信函申请1415件,占28.2%;传真申请59件,占1.2%。
 (二)提供信息情况。属于主动公开告知其获取方式和途径的1585件,占申请总数的31.5%;提供信息的1811件,占申请总数的36%;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况不同意公开的164件,占3.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968件,占19.3%;信息不存在的290件,占5.8%;作出更改补充的90件,占1.8%;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15件,占2.3%。
 (三)申请内容情况。在申请内容方面,征地拆迁信息申请列第一位,约占38%;其次是批复类信息,占11%;再次是劳动就业和教育信息,分别占6%。
 (四)收取费用情况。全省各级政府及部门在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时,均没有收取费用。
 (五)行政救济情况。全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48件全部依法办结,其中各市107件,省直部门41件,维持92件,纠错22件,驳回、终止等其他情形34件。全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23件全部依法办结,其中各市108件,省直部门15件,维持84件,纠错17件,驳回、撤诉等其他情形22件。

 三、以抓好政策解读为关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加大政策征求意见工作力度。从发文程序上强化政策出台前征求意见工作,规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民生的重大政策,由起草部门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交征求意见稿,审核后在辽宁日报和省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广泛征求意见。今年以来,省政府对《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10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集了意见,省政府网站推出“辽宁省‘十三五’规划大家谈”专栏、“辽宁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调查问卷”等,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评价和建议。全省共征求意见12536件。
 (二)认真做好文件解读工作。健全文件解读机制,文件起草部门是解读主体,要求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初审稿的同时,提供政策解读文稿,审核后与正式文件同步公开。今年以来,省政府以幻灯、图表、评论文章、专家访谈、背景和案例等形式,对政府工作报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等40件文件做了权威解读。全省共解读文件16325件。
 (三)强化回应社会关切工作。依托民心网并与省政府网站对接,建立了全省统一的“网络回应人”平台,6521家省、市、县政府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11012名网络回应人通过平台与群众互动交流,全年受理群众咨询及建议63990件,回应63131件,采纳建议7599条。在省政府网站设立“省长信箱”,共受理信件210件,按月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同时,受理《人民网》“省长留言板”有效留言572条,我省被评为全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四)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为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高度,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2015年,重点公开了省政府负责主办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复文摘要2件,省人大省政协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复文12件,全面公开了省人大省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共1213件。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满足公众多元化需求


 特此报告。
 附表:
 1. 2015年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 2015年全省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情况;
 3. 2015年全省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情况;
 4. 2015年全省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5. 2015年全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场次情况。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5日  

公开.cn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5日  信息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辽宁省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http://www.ln.gov.cn/zfxx/jrln/ttxg/201603/t20160325_2099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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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满足公众多元化需求
     (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全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全年发布政府信息76万余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77%。其中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5万余条,省政府其他部门公开信息23万余条,各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7万余条。
     (二)运用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继去年开通“辽宁发布”腾讯政务微博后,今年3月开通“辽宁发布”新浪政务微博,共发布信息7400余条,省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72条。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省、市政府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77场(见附表5)。其中,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25场,省政府各部门67场;各市政府385场。
     (四)加强查阅场所建设。全省共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13077处,接待公众查阅30万余人次,为公众提供文件8万余件。其中省档案馆全年接待查阅237人次,提供纸质文件275份。
     (五)增加公报发布数量。省政府公报今年出刊28期,免费投放基层88万册,比上年多出刊4期,多发行8万册。全省通过公报发布政策信息7000余条。
     五、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狠抓监督考核,促进工作落实
     (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一是强化网络回应制度化,印发了《关于建立“网络回应人”制度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号),出台了《辽宁省“网络回应人”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强化政府网站管理制度化,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13号),对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管理体系、保障体系、运行支撑体系建设,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等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强化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5〕71号),对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进行制度规范,对各种情形的答复意见提供了标准化样本。四是强化政策信息传播协同联动,印发了《关于加强协同联动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重要政策信息转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微博等载体及时转载央网、省政府网站及微博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省政府网站设专栏转载央网信息6105条,“辽宁发布”腾讯、新浪微博共转载8472条。
     (二)加强公开工作宣传。组织开展全省第九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省、市政府主要领导均在本地区党报发表署名文章,强调公开工作重要意义,部署年度公开工作;各级政府组织重点领域相关单位,深入社区、广场、企业、医院和行政服务中心,或利用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信息公开法律宣传、政策咨询、现场办公等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20万余份,解答公众咨询7万余件,解决实际问题6000余个,参与群众超过22万人。
     (三)监督政府网站检查整改。按照国办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全省政府网站普查。针对政府网站存在的“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问题,对全省网站逐一检查,共印发整改通知196份,先后通过《辽宁日报》发表3篇调查文章,曝光网站 “僵尸”、“睡眠”现象,监督整改工作,公布整改结果。全省1879家政府网站经过整改,整合关闭713家,1166家达到国家普查标准。
     (四)以督办与绩效考核为手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一是于10月份印发了关于抓紧落实公开要点的通知,组织开展自查整改,督促对尚未完成的工作抓紧推进。二是组织人员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要点情况进行网上核查,就存在问题向有关单位下发专项督办通知19件,跟踪督办。三是年初制定考核指标,以半年、三季度、年终为节点对各市各部门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了省委省政府实绩考核分值。
     六、存在问题及2016年工作安排
     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需要改进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特别国有企业、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二是个别地区和部门存在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败诉案件,依申请公开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公开主体责任需进一步落实;四是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网站保持长期达标需进一步监督。
     2016年,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权力运行流程和政务服务过程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强化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检查整改工作,以此推动政府网站管理体系、内容保障体系、运行支撑体系建设,提升政府网站传播和服务能力。
     三是加强考核考评。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考评,保证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特此报告。
     附表:
     1. 2015年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 2015年全省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情况;
     3. 2015年全省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情况;
     4. 2015年全省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5. 2015年全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场次情况。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5日



    辽宁省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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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2016-03-30 09:41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公开由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作的政府信息,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一、主动公开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过辽宁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n.gov.cn)、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公众也可以到省档案馆(沈阳市东陵区智慧二街170号)、省图书馆(沈阳市东陵区万柳塘路111号)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原件。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并且由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作的政府信息。由行政主管机关制作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海域、外事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申请人直接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请。
    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填写《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辽宁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中下载、打印)。每张申请表申请一条政府信息,尽量详细、明确地描述所需政府信息的特征,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等,以利于提高查找、确认、处理的效率,便于尽快答复申请人。公民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信函方式申请时,申请人应填写纸质申请表,连同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并邮寄到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邮编:110032;收件人: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电话:024-86893881。
    通过网上申请时,申请人可登录辽宁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连同相关证件的图片以附件的方式发送至zfxxgk@ln.gov.cn,邮件主题栏中务必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附:1.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3.向省政府办公厅申请政府信息“国内标准快递”试样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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